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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如何调解
  发布时间:2014-06-23 15:24:55 打印 字号: | |

      1、什么是法院调解?

       法院调解,包括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。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起诉时,人民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暂缓立案,将纠纷交由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、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,调解不成的,再由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。诉中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就争议的问题协商解决。

      2、诉前调解有什么好处?

       诉前调解具有无偿性,诉前调解作为人民调解的一种特殊形式,遵循不收费的原则,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。同时,诉前调解具有便利性,相对于诉讼程序而言,诉前调解的程序更加简便,方式更加灵活。

      3、诉中调解有什么好处?

    诉中调解具有经济性,当事人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,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。同时,诉中调解具有便利性,相对于法庭审理程序而言,调解的程序更加简便,方式更加灵活。

     4、法院调解何时可以进行?

    法院调解贯穿诉讼的各个阶段。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到裁判作出前,从一审、二审到再审阶段,都可以进行调解。

    5、哪些案件可以调解?

    除了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纠纷外,凡是有调解可能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法院调解解决。

     6、通过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如何?

     经人民调解组织等有关社会组织达成调解协议的,由该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,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。若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,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,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后予以立案,并以法院的名义出具民事调解书。若双方签收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后,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。若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,当事人可以起诉,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。

     7、诉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,调解何时生效?

    对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,应自双方签收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后生效。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,即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、能够即使履行的案件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,自双方当事人、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在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,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。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。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,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。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,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
     8、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,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?

   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以下法律后果:(1)当事人应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。(2)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,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(3)诉讼结束后,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;(4)对调解书不得上诉。

     9、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,如何处理?

    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的,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,人民法院应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对方当事人,并及时作出判决。

责任编辑:研究室